湖北交通部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

2025-7-17 09:59 来源: 湖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货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强度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5〕527号)工作要求,我省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明确工作专班,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全省道路货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强度摸底排查顺利完成。

一是吃透精神指方向。由省道路运输中心带队,组织武汉等8个市州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规划司组织的道路货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强度摸底排查业务交流会。通过培训交流,了解工作目的,熟悉操作系统,把握填报要求,知晓本次排查范围、内容、流程、及审核要点等,为本次摸排工作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是制定方案明内容。省厅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全省道路货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强度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对象是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处于营运状态且最近年审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载货汽车,排查信息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运输信息和能源消费信息,时间为2025年6月上、中、下旬分别进行。

三是健全机制强责任。开展此项工作是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性安排,更是行业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不可推卸的责任。此项工作省级层面由省道路运输中心具体承办,涉及车主、货运企业以及部、省、市、县联动,以确保摸排质量。各地要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节点任务。

四是提前谋划定名单。省中心结合本次工作要求,由运政系统后台数据库提取形成初步车辆库,随后下发各地对缺失、错误的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并审核上报,在交通运输部下发初步排查名单后,再指导各地予以确认,形成最终排查名单。同时,通过多渠道加强宣传引导,使运输企业和司机认清排查意义,争取理解支持,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统筹推进保质量。建立工作群,及时告知排查进度安排、审核要求及注意事项,解答疑问并指导完成数据上报审核。利用小程序制作工作进度统计表,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安排进展缓慢的市州适时集中办公。为确保数据质量,安排专人对上报数据逐台审核,并与规上道路货运企业能耗季报进行数据核对,对于停运车辆与道路运输四级协同系统予以抽查比对,最大限度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截至7月15日,我省已完成约4000辆排查车辆的省市县三级数据审核,已通过排查系统上报至交通运输部。下一步,我省将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审核反馈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完善,按时报送《排查信息汇总表》,全力推动完成相关任务目标,掌握营运货车的日常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底数,有效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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